今后,老旧小区保温材料不能随便用了。2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针对老旧小区保温材料使用,我省发布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PS板等保温材料防火质量控制的通知,要求今后我省老旧小区改造要主动公开EPS板等保温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检测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小区居民监督,如发现保温材料消防安全质量管理存在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据悉,为解决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旧改工程)外保温施工中EPS板等保温材料防火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防范EPS板等保温材料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我省出台了EPS板等保温材料防火质量控制“十个强化”的要求。其中,强化设计质量。设计单位应当在图纸中明确EPS板等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指标,外保温工程中EPS板粘贴等重要部位施工应当在图纸中明确施工节点大样图。设计单位人员应当“驻场”服务,及时解决工程施工图纸存在的各种问题。强化进场验收、复试检测。施工单位应严格核查进场EPS板材料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见证取样复试检测并依规留样复查,确保EPS板等保温材料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未检先用。强化材料安全存放。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单独存放和保管EPS板等保温材料,采取防火、隔离等安全保护措施,在EPS板等保温材料堆放等防火重点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同时,强化防火隔离带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图施工,防火隔离带施工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外保温工程防火隔离带应当与保温层同步进行施工,不得在保温层预留位置后施工防火隔离带。强化监理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向住建部门报告有关外保温工程监理情况,做到“三报告”:施工单位已经进场的EPS板等保温材料进场数量、时间、生产厂家情况;施工单位向工程检测机构送检EPS板等保温材料试样制作日期、拟施工部位等情况;监理单位对外保温工程质量检查时间和部位等情况。监理单位应严格见证施工单位对EPS板等保温材料取样全过程并留样备查,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平行检验的次数、程序并严格组织实施,平行检验确认EPS板等保温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图纸设计规定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组织相关建筑材料退场。
此外,针对监管,我省规定,住建部门应加快旧改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实现施工现场外保温施工影像化、电子化,确保旧改工程外保温施工全过程可监控、质量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全过程可控制。施工单位应加强旧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旧改工程外保温等涉及重要使用功能部位的施工应录制影像备查。强化社会监督。施工单位应在旧改工程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旧改工程项目公示板,主动公开EPS板等保温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检测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小区居民监督。住建部门应当设立公开电话、邮箱或微信,畅通旧改工程质量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接到投诉举报后住建部门应及时跟进调查,发现EPS板等保温材料消防安全质量管理存在问题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